一句话定义
在一段需要协商的合作关系里,不是所有事都要事先征得对方同意,也不是所有事都可以自行其是。文本把待办事项分成四类,各自对应不同的处理方式。
机制 / 原理
四类分别是:先报后做——对方大概率会同意、且事关重大,先取得同意再执行;先做后报——对方未必事先同意但事后不会推翻,且拖延成本高,做完再告知;做了不报——估计对方现阶段不会同意,但这件事属于自己权限之内,暂时不主动提起;不做也不报——一旦做了就会损害合作大局,因此暂时不做。分类的依据是两个变量:对方同意的可能性和这件事对合作大局的影响。文本据此反对两个极端口号:既反对「一切都要事先经过对方同意」,也反对完全不顾对方。前者会把自己的手脚绑死,后者会破坏关系。
经典实验 / 例子
文本用四种处理方式逐一说明:有些应该先得对方同意,属于先报后做;有些则造成既成事实再告诉对方,属于先做后报;有些估计对方现时不会同意,因而暂时做而不报;有些则暂时既不做也不报——文本给的理由很明确:那些如果做了就要妨碍大局的事情。它由此得出结论:一定不要破裂合作关系,但又决不可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,因此不应提出「一切经过」这样的口号。文本还分析了这个口号在另一种情境下可能是合理的,关键取决于谁在协商中占优势地位。
书中案例出处
四种处理方式与对口号的分析
把需要协商的事项分成四类分别处理,并分析了「一切经过」这一口号的适用条件。
用一个可填写的分类表替代了一刀切的协商规则。
生活中的例子
一家公司与合资方共管一条产品线。总经理把待办事项按四类归了档:涉及股权与重大投资的先报后做;产品小版本迭代做完在月度会上通报;内部工具链的技术选型属于自己权限,不专门报;而单方面接触合资方现有客户这类事,虽然短期有利,但一旦做了合作关系就没法维持,所以列入不做也不报。这份分类表贴在管理会议室里,两年内没有因为「该不该先打招呼」发生过争执。
常见误区
误区:为了避免争议,把「凡事先跟对方打个招呼」定为默认规则,认为这样最安全、也最有诚意。这个规则确实能减少摩擦,在协商地位对等时也确实合理。但当对方在关系中占优势、且有意限制你的发展时,这条规则的实际效果是把否决权交了出去——凡是对方不愿意的事你都做不成,而你想做的事恰恰多数属于此类。分类的依据不是诚意,而是两个变量:对方同意的可能性、以及这件事对合作大局的影响。把这两个变量填进表里,四类事项自然分开,也就不需要一条一刀切的规则。